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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把好“四关”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把提高案件质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提升办案质效。

严格标准,把好文书规范关。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文书,印发《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常用文书格式汇编》,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等文书进行规范,将有关要求细化、固化,推进案卷整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对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县已审结的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及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动态管理,把好线索处置关。将巡察监督、信访受理、部门移送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干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案管、六类线索来源及各类专项监督建立“1+6+N模式”台账,由案管室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电子和纸质双重台账,实行专项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按照问题线索台账,每月汇总、核对线索存量,定期召开常委研判会,按照时间节点逐一销号。先后对2021年以来“小切口”专项整治、巡察问题问题专项清理等28个专项工作领域问题线索建立总台账和分台账,实现了问题线索一目了然。累计梳理问题线索482件,实现问题线索即收即办。

提前介入,把好案件定性关。实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审查调查室主要证据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让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认定事实、提取证据、准确定性、完善手续、规范程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审查调查的程序、标准、流程、措施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协助把关,确保收集的证据和调查结论能够定得住,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能诉得出,判得牢。2021以来,移送司法机关7人,全部做到取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调查认定事实清楚。

突出重点,把好综合效果关。以“两优先三重点”为原则突出办案重点,采取实名举报优先、线索可查性强优先,重点查办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大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化分六个攻坚组,整组联动攻坚,把好综合效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