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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步走”推进超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15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谋划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超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

关口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案管室、审理室加强与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做好案前会商,确保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以及有关审批零差错、不返工。监察员办公室挂钩辖区内镇(区、街道),室主任审签《基层案件立案审核把关表》后,基层纪委才能履行立案手续,否则案管考核不认可此案件,以此提高基层自办案件质量。

动态清理,预警机制催督办。案管室每周动态梳理超3月、4月及以上未结案件,对超期案件办理进度统计汇总形成《审查调查工作推进情况表》,报常委会研讨。同时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牵头作用,对结案工作实行预警机制,“黄牌”预警超3个月、“红牌”警告超4个月及以上,通过工作群催办、电话催办、月通报催办等多种形式,逐件逐周推进,逐家逐月通报,确保“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确保结案化解取得实效。

提高质效,强化考核压责任。监察员办公室专人负责辖区内镇街纪(工)委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效。派驻十六组统筹十五个派驻组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案管室和审理室根据动态数据,及时会商,优先审理将超期案件。县纪委领导定期到其挂钩包干的镇区(街道)调研线索处置及立结案工作推进情况,面对面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同时根据上级纪委的最新考核要求,适时更新对超期未结案件这块的考核指标,委机关月度工作例会实时通报,对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不力单位(部门),当会批评、责令检讨,形成“统筹联动、重点督办、定期通报、跟踪问效”工作闭环,有效的遏制新增超期未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