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阜宁县纪委高度重视信访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相关工作制度,推动信访快查快结,化解一批疑难复杂重复访,以制度推动信访办理提质增效。
建立初信初访直查快处制。严肃认真对待初信初访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安排,第一顺序进行调查,精准研判反映问题性质,了解掌握信访人心理动机、述求目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从法律和纪律的角度进行充分论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快查快处,并尽快和反映人见面,反馈调查情况,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
建立重复件延期深查制。对于重复信访问题,在思想上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内容中进行深入研判,在细节上进行挖根究底,对于一时难以查清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期调查,确保问题查清,事实说清,尽力对反映人的问题从法纪角度进行解析,确保信访人对调查结果满意,达到案结事了。
建立疑难件督导查办制。对于镇区出现的疑难复杂信访件,建立“一个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班办理方案”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相对应的监督员办公室进行督查指导,并将化解情况列入基层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中,确保领导真包案、真化解。对于专业性比较强的疑难复杂问题,借助审计、公安、农经等相关专业人员的力量进行分析、指导,凝聚集体智慧和力量来办理信访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建立核处件案前会商制。对于上级要求调查的核处件,全部转交县纪委审查调查室进行调查,在调查初步报告形成后,由县纪委相关分管领导会同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对信访报告进初审,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所有参与会审人员提出各自的观点和意见,最终形成共识再进行补充调查,确保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今年来,该县通过“四制”办信访,全县信访总量比上年度下降了26%,信访上行率较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