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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防”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零事件”

发布日期:2021-05-21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办案安全视为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今年以来,共留置1人、直诉2人,开展“走读式”谈话286人次,均“零事故”“零事件”。
  全员打“预防针”。县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把办案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要求做到“五必须”,即:重要会议必须讲、主要领导必须抓、监督检查必须查、安全隐患必须改、制度建设必须全。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安全情况汇报,审查调查组组长经常性对谈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通过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将“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防控”纳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内容,从意识源头上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理念。
  坚决守“防火墙”。案管室采取实地检查、视频抽查的方式对相关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办案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故。针对“走读式”谈话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突发状况,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安全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化解。
  精准制“防护网”。制定《关于开展“走读式”谈话每月交叉互查活动的方案》,通过开展每月交叉互查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塞漏洞,使监督更精准、更具操作性。全程监督“走读式”谈话前、中、后办案人员的言行和举动,并做为规范办案、安全办案的重要环节狠抓落实。加大对安全责任制落实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不规范问题高发点,并记入《“走读式”谈话安全检查记录表》,确保履责到位,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