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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狠抓“四个环节”确保提升案件质效

发布日期:2021-04-22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监委通过狠抓线索管理、案件程序、处分执行、事后回访“四个环节”,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抓线索管理,确保监督无死角。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统一交办督办、统一反馈归档,提高问题线索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线索处置三个月无结果、立案审查超期未结案等情况的督办力度,强化与信访、巡查等线索来源部门的工作联系,同时,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进度的监督,以《督办函》等形式,对问题线索开展专项督办,对案件查办力度弱,进度慢的承办室进行通报。

抓案件程序,确保程序更规范。坚持依纪依法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办案人员对案件每个环节认真把握,严把程序关、措施关、证据关、安全关四个关口,使案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定性量纪更加准确、证据使用更加规范、办案质量更加优良。审理室对每一起案件质量进行检测,拉出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以清单促整改,推动案件查办质量提升。

抓处分执行,确保执行都到位。审理室通过面对面交流,使被处分人明白自己所受处分的档次、时限,听取被处分人的意见建议,并严格履行《送达回证》签字手续。按照规定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部门,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确保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受处分人员按规定确定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考核等次等调整到位。

抓事后回访,确保执纪有温度。始终坚持“暖心回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要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回访方案,根据“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等,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端正态度,放下包袱,通过思想教育和人文关怀,激发其改过自新的内生动力,提升审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