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阜宁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着力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程序,强化谈话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执纪审查“零事故”。
提前做好预判。严格把握“走读式”谈话要件,谈话前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实行“一人一案”,全面掌握被谈话人的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世“六必知”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谈话方式,因人因事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预判评估,防患于未然。
健全谈话制度。制定《阜宁县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管理办法》,将谈话、询问、讯问和审理谈话全部纳入走读式谈话范围,严格规范谈话程序、审批权限、安全保障、医疗保障、录音录像等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规范流程。对“走读式”谈话全程记录,坚决规范谈话审批、登记、留痕、安检、接送等程序,务必做到“六个必须一个严禁”。即必须领导审批,必须进行登记,必须手递手交接,身体有异常必须终止谈话并及时救助,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必须控制谈话时间,严禁规避谈话程序。
截至目前,共开展“走读式”谈话829人(次),无一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