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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坚持”监督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2022-03-15 浏览次数:

近期,阜宁纪委监委紧盯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强化“5+4+N”常态化督查机制,以有力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坚持统筹联动,周密部署安排。县纪委监委组织推进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统筹建立“5+4+N”督查工作机制,围绕“总体部署、内防输入、外防反弹、个人行为”等4个方面29条负面清单,以及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期督查要点,通过全面督查和随机抽查、现场查看和电话连线、查阅台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循环滚动式督查,从源头上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力保障全县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坚持重点重抓,严格监督检查。在5个常态化督查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每天晚上再组织4个督查组采取电话督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镇区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在镇值守、“三合一”专班运行等进行督查,重点查处是否存在思想松懈麻痹、措施不力、擅离职守、值班期间饮酒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围绕来阜返阜人员落地查人、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点、密集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等重点方面,对各镇区(街道、社区)、重点部门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坚持即查即办,严肃追责问责。多渠道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疫情防控方面信访举报,坚持“每天一督查、每天一汇总、每天一研判”,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带着问题督、抓着问题查,及时发现、交办一批普遍存在的问题,督促解决、整改一批面上共性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的问题,切实纠治防控工作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