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考虑减少支出,但违规发包集体工程的行为突破了纪律底线,今后工作中,我将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把群众的事情办好。” 阜宁县花园街道黄舍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周某某说道。
据悉,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黄舍居委会为了节约成本,在居“两委”会议研究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招投标而是直接采取询价的方式建设黄舍公墓。周某某与该居委会主任刘某某因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在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中,按照“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的思路,聚焦殡葬领域存在的豪华墓、“活人墓”以及殡仪服务违规乱收费现象等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部署开展殡葬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达到“解决小问题赢得大民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治责任。阜宁县委县政府将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明确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民政、公安、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成立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阜宁县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措施等,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分层分级压实整治责任,联合民政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镇(区、街道)违建空置大墓拆除情况开展不间断督查,目前已累计拆除4200余座。
强化系统治理,深度挖掘问题。按照“突出公益、惠及民生、疏堵结合、分类处置、杜绝新增、整改存量”的基本思路,督促民政部门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分类制定整治措施,采取关闭、拆除、迁移、复垦植绿、改造成公益性公墓等措施分类处置,有序控制、限制、关闭村级规划点,同步建立完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监管监督优势,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排查出未批先建、违规出售公益性墓地、“天价墓”、提前售卖“活人墓”以及公墓违法乱占耕地等问题线索35条,适时启动调查程序,深度挖掘问题线索背后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强化精准监督,提升整治质效。阜宁县纪委监委紧盯不放、一着不让,督促县民政部门出台《阜宁县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制定专门监督方案,督促职能部门加快调整完善全县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将100多处村级墓地(规划地)全部回收集体,改扩建、新建益林、东沟等20个镇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点,严格执行公墓墓穴建设“三个一”标准,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监管缺失、整治不力的相关单位,坚决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已立案5人,诫勉提醒谈话20人,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问题36个。
“殡葬领域规范有序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倍受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阜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公益性公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推动解决公益性公墓不姓“公”问题,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障国家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