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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监委:紧抓关键节点 纠治“四风”不休假

发布日期:2021-09-14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阜宁县纪委监委突出四项举措,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的防范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坚持“吹哨预警”。通过县纪委“湖海清韵”网站、微信发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要求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县纪委专门发文,重申廉洁自律规定,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宴请、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私车公养等问题,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

提升监督实效。县纪委监委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设立“随手拍”、开通网络举报平台,设立举报信箱。统筹协调社会监督资源、凝聚群众监督力量,通过群众举报、舆论舆情关注等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重惩处、严问责。

开展明查暗访。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若干督查小组,紧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农家乐”等重点部位,加强节前、节中、节后不同时段的监督检查,通过拍摄暗访短片、审核单位账目、发放廉政反馈卡等形式,对全县单位、镇区纠治“四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始终保持纠治“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

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国庆、中秋期间受理的“四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现并经查实的问题一律动真碰硬、快查快办、严惩不怠,处理结果一律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开通报;对严重顶风违纪的单位,追究其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处置清零见底、精准到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