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看机关”专项行动,通过“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组,常态化深入相关镇区、村居及机关单位党组织,实现专项监督贴身化,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对“四风”问题难抓难管、难下手的问题。1-4月份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46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4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8起42人,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
实行“四风”问题“周周查”。抓实作风建设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现监督检查由定期检查转为常态化、单一化转为综合化、游离化转为贴身化。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听取情况、谈话访谈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提级监督、体验式监督、蹲点谈心谈话,每周开展一次以上,结合“四不两直”,实现监督贴身化,根据需要可由公安、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员办公室派专员参加。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抓。重点针对“关键少数”在执行三重一大以及政治生态建设方面,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从严查处。在三公经费报支方面,主要检查报支费用是否合理,重点抽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节日期间有无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补贴和实物,公款请客送礼、赠送礼品等节礼、违规消费等情况。各单位报支审核时是否做到公函(电话通知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方案)、接待清单、菜单(或消费清单)、发票(刷卡小票)等“五单合一”,工作餐是否严格按标准报支等。同时对领导干部执行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和实际操办、领导干部出席宴会、以单位名义送花篮、利用机关食堂公款大吃大喝、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在编不在岗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解决民生问题清单化。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坚持问题导向 ,通过“清单化”联动整治,及时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4起81人,其中扶贫领域问题4起9人,民生领域问题30起72人。下发通报3期,督办交办相关问题44个,处理30人,交办行政复议、行政败诉类案件6件,交办关于厉行节约制止浪费专项监督发现交办问题3件,拟问责处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