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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 原阜宁澳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税局局长王彦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04-29 浏览次数:
 

2019220日,经中共阜宁县委批准,阜宁县纪委监委对原阜宁澳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税局局长王彦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彦周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2019427日,经阜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阜宁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彦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彦周简历:

王彦周,男,汉族,197511月出生,阜宁县芦蒲镇人,本科文化,19997月参加工作,2002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阜宁县羊寨镇财政所办事员、阜宁澳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税局办事员、局长助理、副局长。20111月任阜宁澳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财税局局长,20165月至今任金沙湖街道副主任科员(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行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