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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深化监督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21-10-01 浏览次数:

“阳光里小区9号一楼杂物占用楼道,蓝旗巷26幢旁广场处机动车乱停放,春光里小区北门垃圾分类箱前垃圾桶垃圾漫溢……请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如逾期整改不力,将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日前,南京市秦淮区纪委监委向有关单位发出监督推进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情况通报。

今年6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根据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持续压紧压实创建责任,以监督推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各专项督查组聚焦全区各部门、街道、板块、国有集团创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领导分工不实不细、计划方案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现场提出督查整改建议。同时,对接区文明办12个专项工作督导组,围绕各督导组当天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核查问题背后履职履责情况。

为从源头上加强整改力度,避免问题反弹回潮,该区纪委监委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老旧小区“脏、乱、差”整治不彻底、居民小区“飞线充电”“小招贴”禁而不绝、校园周边售卖烟酒、精品街巷路面整治不到位、公共区域共享单车乱停放等“老大难”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克服和杜绝“就问题整改抓问题整改”的倾向,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构建解决问题的整改闭环,形成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同时,与区文明办和区委办督查科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创建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我们将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与全区持续开展的‘整治慵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慵懒散’等问题严查严治,通过进一步督促整改、压实责任,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秦淮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向杰 蒋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