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溧阳市纪委监委对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基层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惩处、轻建议现象,对查办案件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很少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多数以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查通知书》《提醒函》等方式代替,认识偏差导致运用不够充分。二是有的干部对建议内容要求和制发程序掌握不熟练、使用不规范,罗列问题多、提出建议少,就个案制发的建议多、对面上问题归纳总结少,通过审查调查制发的多、在日常监督中制发的少。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些领域和部门了解不深、专业知识储备有限,提出的建议对问题概括较为笼统模糊,不能通过问题表象精准查找到问题根源。三是提出的建议效果不佳,有的建议制发前责任单位陈述意见、分析讨论的渠道不够丰富,制发后监督检查部门回访指导、跟踪问效不够,弱化了照单整改、抓源治本等环节的执行效果。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规范程序细化指导。明确纪检监察建议适用范围、制发对象、实施主体、送达督办的具体要求,规范提出建议、起草文书、评估反馈、回访指导等程序环节,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纠错促改、完善机制的实效。二是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制发建议前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有事实根据和纪法依据,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邀请责任单位参加建议制发讨论会,充分提供解释陈述机会,最大限度减少分歧、凝聚共识。对涉及的疑难复杂和专业性强的问题,主动向相关领域专家、资深从业者咨询和论证,做到问题找准、原因析透、措施定实、建议提精。三是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对制发建议实行备案管理、挂牌销号,运用电话跟进、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回头看”逐项过筛子,具体查整改内容、质量、成效,动态式分析、定期式通报,确保执行不打折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纳入年度党建考核范畴,作为巡察重要内容,最终形成闭环链条。(江苏省溧阳市纪委监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