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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立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工作机制 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次数:

本期看点

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江苏省南通市紧盯巡察整改打折扣、不到位等问题,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了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整改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持续发力、落地见效。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毅浩近日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来信。

信是市委书记陆志鹏写的,叮嘱并要求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前期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及典型问题,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研究、带头查摆问题,并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地抓好整改。

信中还附上了一份内容翔实、见人见事的《机关单位共性及典型问题清单》,列举了“有些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某局党组对直属单位领导弱化,放任直属单位‘近亲繁殖’”“有些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动作迟缓,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等四大方面28个共性及典型问题。

以清单交办的方式推动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是南通市委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具体举措之一。在巡察整改实践中,南通市出台《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紧盯巡察整改打折扣、不到位、措施不力等问题,探索建立了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整改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看点1 清单交办 压实整改责任

清单交办是巡察整改的前置环节。为提高交办的精准性和督办的严肃性,南通市委巡察机构创新“个性+共性”“线上+线下”的清单交办模式,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照单履责,推动未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标找差”“未巡先改”。

今年7月,根据南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问题清单”,共计609个巡察整改事项。

问题清单交办会上,南通沿海集团党委书记高红宇从市委巡察一组组长王敏手中接过了《沿海集团巡察反馈问题交办单》。“集团党委将迅速研究部署,以最坚强的党性、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作为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高红宇郑重表态,并在问题交办单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除了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交办“问题清单”外,市委巡察机构还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线索、问责建议、提醒谈话建议“三张清单”和干部选拔任用问题清单、意识形态问题清单,分别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移交。

为实时掌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自2018年起,南通在江苏省内率先试点运行“南通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系统”,将巡察个性清单交办由“线下”转为“线上+线下”双线并行,实现了“交办、整改、督查、评估、销号”全程电子化管理,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起巡察整改闭环流程。

如果说上面的“问题清单”针对的是个性化的“已病”,那么共性问题清单的列出,就是致力于治“未病”。

近两年来,南通市委巡察机构先后向海安、启东等相关县(市、区)下发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开发园区等多份不同行业、领域的巡察共性问题清单。相关地区纪委采取专项督查和要求相关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与巡察发现的问题具有同一性或相似性的问题,并为下一步巡察工作安排提供了参考。

2019年,全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市委巡察机构又将近两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形成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3份共性及典型问题清单,以“市委主要领导信函”方式发给各县(市、区)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照单诊病”、自查自纠。

“根据共性问题清单,我们可以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通过自查自纠,实现未巡先改、‘未病’先治。”郭毅浩说。

看点2 跟踪督查 形成整改合力

南通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联合,跟踪督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推动问题“清仓见底”,以成效回应群众期盼;通过巡察“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及新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防止机构改革后,因整改主体变化而“新官不理旧账”。

南通市委巡察组坚持从政治上分析研判巡察发现问题,把只争朝夕推进整改、边巡边改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践行“两个维护”实际行动的重要尺子,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的唯一标准。

“动工了,动工了!”启东市吕四港镇南星桥村的村民看到两台挖掘机和20多名工人对黑臭河底的淤泥、垃圾进行清理,高兴不已。

南星桥村有条河污染较重,又黑又臭,沿河村民在家中只能紧闭门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村民多次向镇里和启东市环保部门反映不见动静,村镇和启东市环保部门数名干部在这一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南通市委环保专项市县联动巡察组了解到这一问题后,及时向镇党委和启东市环保部门党组织反馈。镇党委、政府和启东市环保部门即知即改,快速整治,很快就解决了村民的糟心事。

在全面整改阶段,南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日常监督,与巡察机构密切配合,“双督责”“双跟踪”,形成监督合力,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去年以来,南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先后开展了6轮巡察整改“再督查”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在督查南通国融公司整改情况时,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围绕不动产租赁等重点,紧盯整改不到位、打折扣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在他们的督促下,集团内部研究开发了不动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国有资产的规范动态管理;清缴了陈欠租金,追回了被侵占的拆迁补偿款,纠正黄金地段优质资产违约转租7起,整改范围内租金收益较督查前上升213%。

南通市委巡察机构坚持“每巡必回”,即“回头看”+“机动式”的巡察模式,对巡察过的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回诊”,“杀回马枪”,形成强烈震慑。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南通市委巡察组对十二届市委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回头看”。其中,4家单位因机构改革撤并,整改主体发生了变化,如原市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划转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划转至市政和园林局。机构变了,但问题不能放、整改责任不能丢。

“我们会认真对照问题交办清单、整改清单和新的‘三定’方案,根据‘责任随着职能走’的原则,到职能划转后的单位进行‘回头看’,确保‘接力整改’不留空白。”南通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丁旭东表示。

根据整改问题对应的职能分工,市委第五巡察组到市政和园林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头看”,先后查阅台账资料90余份、财务凭证190余本,围绕问题整改、巡察前后的变化、机构改革后人员融合及工作衔接等方面情况开展了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

“回头看”发现,上次巡察反馈的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建设不深入、对直属单位领导弱化等问题42个,均已整改到位。新发现“机构改革磨合不到位”“新组建的单位财务力量薄弱”等问题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正在落实整改。

看点3 销号督办 增强整改实效

量化评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销号督办。既落实“当下改”的要求,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本报通讯员 丁宁)

观点

江苏省委巡视办巡察处处长 乔如梁

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利剑威力才能彻底彰显。南通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探索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做法,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协调衔接,实现了整改督查“全覆盖”,有力推动整改落实。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开亮

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而言,增强整改内生动力至关重要。我们在整改中既主动接受监督,又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以上率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逐个攻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零遗漏”。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组织未被巡察的直属单位自查自纠,用好巡察成果。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 王世谊

巡察发现问题只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落脚点。如果“雷声大、雨点小”,巡察威信就会大打折扣。南通市委通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过程监督、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等,营造“巡察监督就在身边”的氛围。他们紧盯个性问题,扭住共性问题,在扎紧制度笼子上狠下功夫,对照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建章立制,狠抓制度执行,持续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