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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增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发布日期:2019-11-14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能不能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创新突破,关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能否彰显制度优势,关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能否发挥治理效能,关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如何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开展调研。

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监督理念存在“认识偏差”问题。一是对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错误倾向,认为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案值大,才能体现工作成效和价值。二是对监督职能定位把握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认识不足,认为监督检查乃至运用“四种形态”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对“两个责任”职责分解不明确,反而造成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越位,在履行协助党委或者督促各部门监督方面有欠缺。三是对“监督的再监督”理解不到位。有的地方片面强调监督全覆盖,随意扩大监察对象范围,出现了“三转”回头的苗头,导致监督重心偏移,不能集中精力抓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执行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等重点监督内容。

监督方式存在“缺乏抓手”问题。一是日常监督手段运用不充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作出规定,监督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综合分析所联系的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还可以通过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但在实践中,一些同志对这些措施研究运用不够,习惯于参加会议、听听汇报、看看台账,没有用好用足监督手段。二是监督联动合力不充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之间常态化沟通衔接机制不健全,缺乏内部协调、信息共享机制,日常监督经常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三是借助信息化开展监督不充分。信息化手段在监督工作中运用方式还比较初级,主要体现在信息数据导入、汇总、查询等基础性功能上,对贯通运用信息化平台,从数据比对中发现监督疑点还没有完全实现。

监督能力存在“不相适应”问题。一是责任担当有待加强。少数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底气不足,存在“按照领导意思办”“老好人”现象,导致监督检查在实践中往往浮在面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敏感,采取有效措施不主动。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但对如何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如何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还有待细化加强。三是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能力有待加强。有的同志对监督工作缺乏系统性思维和整体考虑,对一些问题线索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特别是在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并形成常态的探索和努力上做得不够。

围绕“严肃协同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找准职能定位,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一要协助履行主体责任不缺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厘清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定位,集中精力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二要履行监督责任不错位,分清哪些监督属于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哪些属于监督责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三要统筹协调党内监督体系不越位,做到协调不包办,参与不越位,确保党中央、党委(党组)、纪律检查机关以及党的工作部门等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党员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健康有序。

拓展信息渠道,加强科学研判。一要拓展监督信息来源。通过座谈交流、日常沟通、舆情监测、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关注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工作整体进展和典型问题,摸清真实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二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及时汇总整合日常监督、信访反映、巡视巡察以及专项审计等信息资源,对已有数据信息加强整合分析,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

明确监督重点,实现精准监督。一要把政治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要把“两个维护”的要求体现在监督工作中,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切实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盯紧关键人、盯到关键处、盯住关键事、盯在关键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三要探索开展“菜单式”专项监督。对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风险点集中扫描,建立重点问题监督清单,提高监督精准度。按照“区域统筹、力量整合、优势互补”原则,建立“片区式”协作制度,实现异地交叉监督执纪。

强化统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一要深化“四个监督全覆盖”。在明确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方面监督不同侧重的基础上,统筹工作力量,形成衔接贯通、协同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二要加强内部联动。完善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监督检查室、监督检查室协调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委监委和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运转体系,建立完善监督职能部门与信访、案件管理、审查调查、审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协调协作机制等,形成“监督一盘棋”。三要强化外部协作。把纪委监委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江苏省常州市纪委监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