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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基层纪委如何履行协助职责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近期,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基层纪委如何更好履行“协助”职责进行了专题调研。

存在问题

“越位”——大包大揽、越俎代庖,干了不该干的。有的基层纪委把协助简单理解为替党委干事,缺乏原则界限,把本身是党委该管的,而不是职责范围的事纳入自己的工作当中,干了自己不该管、也难以管好的事。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把握不准,代替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冲到一线开展业务监督,或监督聚焦关键人关键事不够,存在“三转”走回头路倾向。还有的把协助当作无原则的服从,党委主要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能准确把握纪委的协助职责,分散精力、疲于应付,丢掉主责主业。

“缺位”——置身事外、袖手旁观,该干的没有干。有的基层纪委与党委中心工作贴得不够紧,认为监督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没有投入相应精力人力物力做实做细监督工作,用“短时集中检查”代替“日常从严监督”,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够及时有力。有的基层纪委缺乏政治站位、缺乏大局观念,不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有的甚至认为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是少找党委问题、少说党委不足,一心想着任期内相安无事、平稳过渡,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薄弱环节极少提出意见。

“错位”——站位不够、履职不力,想干却没干好。有的基层纪委在履行协助职责上,能力不足、工作不到位、敏感性不够。如,有的该及时传达报告的没有及时传达报告;有的该对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提出意见建议的,自己却搞不懂、研究不成熟,更谈不上有价值的思路举措;有的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重点事项深入谋划把握不够,泛泛地提出问题建议,不能从“治本”的角度出发为党委谋划,对策建议抓不住要害、提不到点上。还有的与党委书记及其班子成员之间提醒督促不够、沟通协调能力较弱,推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不够有力到位。

原因分析

学习领会方面。对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对新时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领会理解不深入,对协助职责的内涵实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上,存在学用分离现象,用新理论新精神指导工作、推动实践,缺少有效抓手,缺乏履行协助职责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政治站位方面。习惯于就政治谈政治、就业务谈业务,不能将政治思维贯穿业务工作始终来,不能从政治高度看待和把握纪委监委履行协助职责的工作切入点,不能从大局出发谋划推进党委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履行协助职责上党性不强,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思想顾虑较多,不能从维护、改善一个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出发去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责任落实。

能力素质方面。有的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把握不清,习惯于听从本地区本部门党委安排,协助手段单一,主动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不够,对本地区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研判不够,不能主动谋划开出需要党委担当主抓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的工作清单,协助工作浮在表面,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对策建议

统一思想认识,找准协助定位。深刻理解和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中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质精神、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落实落细协助重点任务,更加聚焦协助导向。坚持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将“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政治标准作为根本检验标尺,在高质量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将协助职责与新时代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同步推进,该牵头的牵头,该监督的监督,该配合的配合,做到尽职不越位、协助不包办。

厘清协助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认真谋划列出需要党委主抓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监督党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等国家战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方式方法。重视分析研判,对上级纪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安排等,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同时认真分析和把握所在地区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提出对策建议。重视任务分解,围绕党委作出的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安排,协助进行责任分解,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完善责任清单并加强对清单完成质量的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重视督促推动,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用好约谈、述责述廉、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重视问责倒逼,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要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各级党委和纪委,还要压实到各级党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形成强大问责合力,倒逼责任落实。

打造过硬队伍,提高协助能力。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善于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释放管党治党的刚性力量。增强自我监督的能力,健全内控机制,审慎用权、高标准自律,刀刃向内、零容忍惩治,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江苏省扬州市纪委监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