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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推迟两年的“工资”

发布日期:2019-08-19 浏览次数:

“当时认为这笔资金是上级奖励给我们的,也没多想,就把它当成工资发给大家了。”谈及犯下的错误,江苏省沭阳县周集乡畜牧兽医站站长王某懊悔不已。

时间回溯到2018年底,根据巡察工作安排,沭阳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周集乡开展巡察“回头看”。在堆积如山的财务凭证中,五花八门的票据让人眼花缭乱。突然,一张写着“2016年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奖补资金”的工资表引起巡察组的注意。

“既然是2016年的工资,为何到2018年才发放?类别还是奖补资金……”巡察组的小严疑惑地说。

“一般来说,工资都是按时发放的,哪有拖了两年之久的?再说了,关于发放津补贴、奖补资金之类的,县里有明确规定,怎么会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呢?现在重点是要查明这笔奖补资金的具体性质、来源以及用途……”巡察组组长老张分析说。

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调阅相关文件,事情很快就有了进展。原来,2015年4月,省农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奖补资金,并明确要求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清理整顿工作中屠宰企业失业人员安置、执法等与清理整顿工作有关的支出。

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巡察组决定找畜牧兽医站站长王某谈话。

“哦!这个是县里发的生猪屠宰奖补资金,因为我们畜牧站按时完成了清理整顿任务。”王某看到工资表后,一脸镇定。

“发放依据,是不是这份文件?”看到巡察人员拿出相关文件后,王某开始紧张起来。

“请你仔细看一看,奖补资金的用途有哪些?”

“主要是用来……”读着文件内容,王某的声音慢慢低下去。

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2018年4月,县里给乡政府划拨了2016年度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奖补资金,共1万元。王某收到后,不顾上级相关要求,安排下属填写工资表,将这笔资金私分了。

为了快查快结、形成震慑,第二巡察组立即将线索移交。今年5月,王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万元“工资”已全部追回。(王磊 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