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你们村2015年发展的党员黄某,你有印象吗?”
“没有,我人都不认识的。”
“这党内座谈会记录上的名字是你自己签的吗?”
“我看看啊,这不是我签的。”
日前,启东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近海镇新阳村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为了弄清原委,该市第十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走访了村里党员,却进一步加深了对此事的疑虑。
“请你回忆一下2015年你们新阳村发展黄某入党的情况?”核查人员单刀直入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陆某了解事情原委。
“2015年发展黄某为党员,主要因为当时村班子成员年龄老化,需要后备干部,经过各党小组推荐、党总支考察,我们认为黄某工作态度积极,所以……”陆某回答道。
“在发展黄某为预备党员时,有没有按照组织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核查人员继续追问。
“我们肯定开会的,在会议上还说明了她的情况并进行举手表决。”陆某一脸笃定。
“支部党员大会有多少党员参加?”核查人员紧追不舍。
“这个……”陆某的眼神开始游离,“村里老党员比较多,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大概有50多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那为什么黄某的入党材料中,显示有100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那……我可能是记错了。”陆某没想到核查人员已经掌握了相关材料,有些措手不及,只能闪烁其词。
“为什么我们走访座谈记录的参加人,他们说没有参加过座谈,也没有开过会呢?”核查人员乘胜追击。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陆某不得不交代了当初违规发展黄某为预备党员的实情。
“2015年9月,黄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由于那段时间我忙于村里的其他业务工作,心想发展党员无非就是一个程序上的事情,只要把材料做齐,没必要每步程序都要真的走,因此既没有召开群众及党员座谈会,也没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载表、发展对象结果报告单等入党必须的材料,是我让负责党务工作的村干部填写的,填完后交到镇党委。后来我调走了,转正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
核查人员迅速找到后任新阳村党总支书记杨某,核查黄某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事情。
“那时恰逢换届选举,各方面工作太忙了,我认为预备党员转正只要有书面材料就好,就没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仅仅是让入党介绍人填写好材料给我签字,直接让黄某‘书面’转正了。想想真是太不应该,如果按规定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黄某在吸收为预备党员阶段的问题就能及时被发现,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更让错误演变得愈发严重,我感到十分后悔。”杨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最终,陆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海镇党委组织委员被问责处理,近海镇党委终止了黄某的党员资格。(季君民 艾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