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9月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
根据省市纪委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1—9月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9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82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其中: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处理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6起,处理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