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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看机关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现将近年来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环卫所办公室副主任、宣传科科长朱红林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朱红林在任县环卫所劳资科科长期间,未及时与财务科对接办理职工李某、王某某、周某某、蔡某某等4人到龄退休手续,致使上述4人多领取工资合计13006.27元。20207月,朱红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吴滩街道兴东村原党总支书记顾友、七组组长蒋兆柏等人在低保户资格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11月,吴滩街道兴东村时任党总支书记顾友、主任蒋兆柏、经管员顾松等3对村民蒋某某以虚假病情申请低保材料未尽到审慎核实职责,致蒋某某被确定为低保户,并违规领取低保资金3020020211月,顾友、蒋兆柏、顾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硕集社区东崔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倪青天等人在康居工程拆迁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申报问题。2018年下半年,东崔村时任党总支书记倪青天、主任张文亚、经管员崔某某(已去世)等3人以该村19户农户名义对其境内的硕集粮管所、硕集实验学校、硕集食品站等3家单位房屋按康居工程标准进行拆迁补偿申报。201911月,经群众举报,硕集社区取消东崔村上述19户农户的康居工程拆迁补助款申报资格。202010月,倪青天、张文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缺失,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务必自警自醒,引以为鉴。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正风肃纪镇村行”“看机关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四风老问题和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查纠整改,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善向好。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树立优良作风,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负责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有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高悬问责利器,强化监督检查,对敷衍应付、作风漂浮、不敢担当的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以精准、严厉的问责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