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起
根据省市纪委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以来,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月至12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起,处理124人(其中科级干部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其中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7起,处理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6起,处理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