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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公兴、硕集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守节点、廉洁过节,贯通联动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推进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发挥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示范表率作用,既要以身作则当表率,又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通过专题会议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传达至每一名党员干部,通过案例警示、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要严守党纪红线,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岁末年初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尽心履职,关注民生民情,关爱


弱势群体,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任性决策、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问题,对工作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中央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做实谈话提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从中央和省、市、县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在落实好“会前廉洁教育十分钟”制度的同时,分层分级做好2024年首轮作风建设约谈提醒,对本镇(区)、部门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做到防微杜渐。同时,要持续组织开展《吃喝风负面清单》集中学习,广泛掌握并运用“宴前探雷”小程序,明确不能吃喝的各类情形,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效避免触碰红线。

三、弘扬新风正气。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镇、街党(工)委和部门党委(党组)深化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整治加重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陋习,以优良党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在内部食堂违规接受宴请、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快递送礼”、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五、严肃问责追究。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畅通监督渠道,密切关注、优先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方面舆情动态,并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况报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两节”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形成有力震慑,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