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从严查处村镇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阜宁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受理2018年以来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镇村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1. 工程项目招投标直接指定、以会代招、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应招标未招标、规避招标问题;
2. 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或变更工程量超额支付项目资金等虚增超支问题;
3. 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导致工程质量不高,违规转包、层层分包等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
4. 在项目安排、立项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违规决策、擅自处置,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5. 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优亲厚友、私自承揽项目、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问题;
6. 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侵占私分、截留挪用,以及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等问题;
7. 村镇工程建设领域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1. 来信举报:阜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阜宁县香港路580号),邮编:224400。
2. 来电举报:0515-87238524、87238512。
3. 网络举报:fnxlzb@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依法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共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阜 宁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