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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公兴、硕集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2022年“中秋”“ 国庆”两节将至,为坚守节点、贯通联动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抓作风的主体责任,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头雁效应”,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阜宁落地落细落实。

二、组织专题学习。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两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要求,持续从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同时,要组织开展《吃喝风负面清单》集中学习,广泛掌握并运用“宴前探‘雷’”小程序,进一步明确不能吃喝的各类情形,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时有效避免触碰雷区红线的违纪行为。

三、深化教育提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分层分级做好2022年第三轮作风建设约谈提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所有班子成员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约谈提醒,镇街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要对镇街或监督联系单位财务、办公室等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约谈提醒,将严的作风一抓到底。

四、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利用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奢靡浪费等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加强教育引导,多渠道、全方位展现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的新变化,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重要环节,采取联合检查、突出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节日“四风”易发多发顽瘴痼疾,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问题,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六、监管监督联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和有关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防治“天价”月饼、蟹卡蟹券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加强对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三限一打”要求,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坚决惩治公款享乐、铺张浪费问题。

七、从严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热点岗位公职人员,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有效处置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明察暗访等发现的“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

各镇区、街道、社区和各部门、单位在2022年9月23日前,将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学习教育、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及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汇总表,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两节”期间发现的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送。

县纪委举报电话:0515-87238524、87238512;

相关材料报送及举报邮箱:fnxlzb@163.com

中共阜宁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