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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湖海清韵”杯“阜明水秀展清韵”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评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浏览次数:

  

各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发挥文化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新面貌新气象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阜宁县纪委监委决定联合县教育局、县文广旅局、县文联开展以阜明水秀展清韵为主题的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评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阜明水秀展清韵——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优秀廉政书画、摄影、视频以及综合类(含工艺美术、雕塑、剪纸、刺绣等)作品,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启迪心智、净化灵魂,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德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文广旅局、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实验小学集团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及广大文艺爱好者公开征集。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形式。通过书法(含软笔和硬笔)、美术、摄影、视频以及综合类(含工艺美术、雕塑、剪纸、刺绣等)不同艺术表现形式巧妙地示,也可自主构思的不同艺术表现形式。

(二)作品要求。内容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体现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新成果;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贴近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展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展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宣传优秀传统文化新实践;倡树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呈现党员干部新形象和党风政风新气象等。创作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艺作品,弘扬时代新风,传播新时代正能量,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1书法作品(含软笔和硬笔)书体不限,篆书、草书、篆刻等须附释文,软笔书法以四尺或六尺竖式宣纸为宜,硬笔书法要求使用专用纸,不小于16开,不大于4开。

2.美术作品体材不限,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版画、漫画等均可,中国画以四尺整张(136cm×68cm)、四尺斗方(68cm×68cm)和四尺条屏(136cm×34cm)为宜;其他种类尺寸不超过(180cm×180cm),不小于8K;漫画作品(单幅、多幅、连环漫画等均可)为16K大小,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不得加水印、边框及文字。摄影作品电子文件为JPEG或者TIF格式,长边像素不得低于2000-3000,单幅jpg格式电子文件1.5mb以上。入选以后需提供作品原始大文件(jpg格式5mb)以上。须配有文字介绍,语言简洁凝练。

4.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Vlog、动画动漫等,要求立意深刻、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制作精良、富有创意。提交作品统一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B。公益广告、短视频作品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5分钟;微电影、Vlog、动画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

5.综合类作品(含工艺美术、雕塑、剪纸、刺绣等):原则上以小型、轻质为主。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

(三)作品规格数量。为便于布展,所有作品规格大于4平尺、小于20平尺,横竖不限。所有作品形式上不能过度拼接、做旧,无需装裱。

 (四)投稿要求。投稿人须认真填写《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登记表》,此表可在阜宁廉政网或湖海清韵微信公众号下载。提报作品时,投稿作者将登记表随作品以及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作品名称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明: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一并送至县纪委宣教室。

(五)注意事项

1.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

2.所有作品投稿要紧扣主题,须为作者本人或单位原创。作者应承诺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必须未曾公开发表,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严禁剽窃、抄袭及请人代笔,若有第三方对作品著作权提出异议,经查属实者,主办方将取消入围者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3.征集的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展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不再另行通知和支付费用,不再退还其作品。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2630

评比展示阶段:20228—9

六、征集方式

1、各镇街、部门要精心组织,做好作品征集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各镇街(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镇街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地区、本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参与作品征集,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以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位,统一收集、选送至县纪委宣教室。各镇(街)、部门单位选送作品数量不少于6件,作品种类2种以上。

2、个人及社会团体等作品直接报送县纪委宣教室,报送地址:香港路580号,检察院大楼907室,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87238518,报送邮箱:fn7238518@126.com

 3、选送、报送作品时需填写《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登记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份清样,连同作品和底稿一并报送,并将填好的《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fn7238518@126.com)。每名投稿作者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附简短文字说明,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七、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评选办法。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集中对报送作品进行分类遴选,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等次。

  (二)奖项设置。按照作品的报送总量,确定奖项设置整体比例,分组设置第二届 “湖海清韵”杯“阜明水秀展清韵”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评展活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颁发奖杯、证书,并予以奖金奖励。同时,对作品报送数量多、质量高,组织推进力度大的镇街和部门颁发组织奖。

(三)作品运用。县纪委监委将对征集的优秀作品通过县内主流媒体平台、融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陆续展出,获奖作品将在9月下旬参加阜明水秀展清韵——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展,同时作为廉洁文化优秀作品向中央、省、市积极推送,全方位展示我县反腐倡廉新成效。

中共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阜宁县教育局

阜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阜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224

 

附件1: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登记表(单位)

附件2:廉洁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登记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