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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扬州一起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案件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次数:

8月5日,省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扬州仪征市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在教师宿舍内补课,有聚集性传播风险。省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扬州市纪委监委开展调查。

经查,疫情发生后,仪征市发布禁止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俊群,在其丈夫陈集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糜山的帮助下,组织22名学生在陈集中学教师宿舍内补课。负责监管工作的陈集镇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卞家庭接到群众反映后,不仅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反而向糜山通风报信,糜山、朱俊群提前将学生转移到租用教室继续补课。

8月9日,仪征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卞家庭、糜山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组织查处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陈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蔷薇给予诫勉,并责成市教育局依法停止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补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