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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海清韵”杯“我身边的廉洁故事” 征集评展活动启事

发布日期:2021-06-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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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讲好故事”“成风化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弘扬尚德昭廉理念,助推“湖海清韵”廉政品牌建设,即日由阜宁县纪委监委主办,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醉里挑灯文学网协办的“湖海清韵”杯“我身边的廉洁故事”征集评展活动开始啦。

一、活动主题

以“我身边的廉洁故事”为主题,以故事讲述为形式,用百姓的视角讲述听到、看到、亲身感受到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以及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进一步彰显“湖海清韵”廉政品牌建设成效和全县上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貌。

活动旨在深入挖掘新时代蕴藏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身上的清廉正气,用真实鲜活的事迹事例传递精神力量,或讲述身边的好家风故事,弘扬家庭美德、传播良好家风;或讲述亲历或身边发生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事例;或讲述身边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反腐倡廉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或讲述盐城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中的廉洁故事;或讲述参与“清风盐城”建设的体会感悟,激发社会正能量,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征集内容

1. 征文类:以纪实文学、小说、散文为主,要求主题鲜明、感情饱满,角度独特、短小精悍,纪实类文学一般不超过3000字,小小说、微型小说不超过2000字,散文不超过1500字。

2. 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Vlog、动画动漫等,要求立意深刻、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制作精良、富有创意。提交作品统一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B。公益广告、短视频作品时长不低于30秒,不超过5分钟;微电影、Vlog、动画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

3. 广播剧类:包括单本剧(60分钟以内,可分上下集;含短剧(20分钟以内))和连续剧(3集以上,每集30分钟以内)。基调恰当准确,具有感染力,能出色地体现作品的思想、风格。提交作品统一为MP3格式。 

4. 组图类: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收纸质作品,以电子文件投稿(JPG格式并保留EXIF信息),组照数量原则上每组不超过8幅。须配有文字说明,语言简洁凝练。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庭及个人公开征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

四、作品要求 

1. 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2. 突出清正廉洁主题主线,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内容真实、事迹感人,彰显崇廉尚廉,弘扬清风正气。

3. 故事所讲述的集体、个人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展现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榜样力量。

4. 为2020年以来创作的作品,作者须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网名、笔名投稿无效。

5. 征文、视频、广播剧、组图四类作品中,每类每位参赛者限投作品1件。

五、时间安排 

1. 作品征集报送阶段(6月中旬—8月下旬)。各地各部门、单位团体和个人认真组织创作和征集作品,按要求统一填写相关信息,于830日前报送醉里挑灯文学网,邮箱:327470068@qq.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湖海清韵”)

2. 作品遴选阶段(9月上旬)。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遴选,按照奖项设置每类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件,确定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金。

3.获奖优秀作品展播阶段(10月上旬—年底)。运用县内主流媒体平台、融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开展公益宣传,并组织向中央、省、市推送,展播展示获奖作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县监察委员会

                        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醉里挑灯文学网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