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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浏览次数: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公兴、硕集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两节”期间通知要求,从中央和省、市、县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落实“会前廉洁教育十分钟”制度的同时,节前要开展作风建设约谈提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所有班子成员约谈提醒,镇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要对财务、办公室、人事等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约谈提醒,进一步筑牢纪律防线。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头雁效应”,既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歪风邪气,又要履行“一岗双责”,把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红线,自觉增强制度意识、规矩意识,落细落实各项清廉过节要求。

三、注重纠树并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中秋、国庆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等陋习歪风,强化对车辆使用、加油和公务接待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私车公养”、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围绕正风肃纪“镇村行”和“看机关”两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紧盯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贴补贴等易发的“节日病”,分析研判、综合施策,做到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持续聚焦餐饮浪费、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专项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落实工作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

五、从严执纪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节日期间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明察暗访等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是节日期间发生作风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当事人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凡是部门、单位新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一律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

 

举报电话:0515-87238524 

举报邮箱:fnxlzb@163.com

 

 中共阜宁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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