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正之风,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阜宁县纪委监委倡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带头不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欢迎广大群众及时举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规避监管、化整为零和多批次、小范围为子女升学操办或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席;
2. 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3. 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等;
4. 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5. 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6. 教师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家长安排的宴请等。
二、举报方式
1. 来信举报:阜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邮编224400);
2. 来电举报:0515—87238512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0515-87238524(24小时);
3. 来访举报:阜宁县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一楼;
阜宁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阜宁县纪委监委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