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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阜宁沟墩镇: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日期:2022-08-22 浏览次数:

近期,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纪委全面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以实现“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目标,不断夯实清廉村居建设基础。

抓清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为有效监督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沟墩镇纪委持续在完善机制制度上下功夫,对接镇直各部门,印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包含:村务、党务、财务、社会事务、村级重大事项、工程项目建设和社会救助等,明确清单事项,并对各类事项中权力运行划定风险点,不仅为村干部划清了权力“边界”,也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主要依据,更让权力事项更加规范透明。

抓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求村、社区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征三议两公开”的程序民主决策,每月定期在公务村务公开栏公开。沟墩镇纪委每月检查各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年底将考评结果纳入干部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做到大事小事让群众说了算。

抓监督,促进规范化运行。突出村监委会作用,凡村里重大项目或工程,村监委会成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财物支出严格把关审核,未经监委会认可的支出,一律不准下账。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参与村、社区重点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督促,定期到村、社区信访接待,杜绝信访隐患。财政、民政、农办等部门对各职能工作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业务监督。

严追责,强化问题整改。对于上级交办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沟墩镇纪委及时跟踪问效,深入查找原因、建立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按要求整改。针对存在的漏洞及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和业务培训,强化执纪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保障作用,严格依规依纪查处,确保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科学化、制度化。

抓预防,强化警示教育。沟墩镇纪委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中层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廉政警示谈话。同时,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剖析身边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积极造浓“慎微权、遏微腐、防微杜渐”的廉洁微文化氛围。

目前,沟墩镇各村(社区)正严格按照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沟墩镇纪委将继续深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考核,严格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