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5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对本轮被巡察的1家县直单位、4个镇区(街道、社区)和58个村(社区)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县有关分管领导到会,并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为阜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但通过本轮巡察依然发现了一批问题,对照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存在落差。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深度仍然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度仍然不够、建设全面过硬基层党组织的力度仍然不够“三个不够”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工作责任和方法路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以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务实举措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推进整改任务走深走实。被巡察党组织要科学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在巡察集中整改期内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党建方面问题。县委巡察机构要主动靠前,统筹衔接好巡察和督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扣紧“巡察—整改—督查”监督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