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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宁县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中共阜宁县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2023年7月4日至9月10日对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3日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政治学习缺少计划性,缺乏应有的政治自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系统性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关键少数”系统学和“绝大多数”集中学,党委会逢会必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班子轮流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做好实践文章。党员干部跟进学、全面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阜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 关于“民政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丰富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印制阜宁民政惠民政策清单,在民政服务机构、镇区办事大厅显目处摆放,通过推广市局“明白卡”、微信公众号将惠民政策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实现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全覆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月调研、旬研判”制度,适时为业务经办人员“开小灶”,切实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三是充分用好宣传媒介。积极运用阜宁发布、融媒体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持续深入宣传民政各项业务政策。紧盯国家级、省、市等媒体,推送工作亮点,扩大阜宁民政影响力。

3. 关于“儿童‘关爱之家’运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指导有条件的镇街区做好儿童关爱之家阵地建设提升。按照省级儿童关爱之家标准,对益林、吴滩、新沟、东沟、板湖等镇街儿童关爱之家阵地进行改造提升,设置心理咨询、图书阅览、音乐舞蹈、文体活动等服务活动区域,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升阵地硬软件建设和服务水平。二是督促镇街区利用儿童关爱之家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督促镇街区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联合相关部门与组织,利用暑假、寒假、假日期间为未成年人开展文体娱乐、兴趣爱好、学业辅导、红色教育等系列服务活动。2023年累计开展活动500多场,服务儿童7000多人次,为儿童健康成长发挥作用。

4. 关于“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述职重要内容,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二是紧扣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及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讨分析民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2023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4次,听取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三是坚持“四下基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班子带头先行自学、聚焦主题集中领学、专题研讨交流互学、结合实际转化深学的方式,帮助破解“本领恐慌”,练好实干之功。

5.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多方衔接机制,县未保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民政、教育、司法、法院、检察、团县委、妇联等重点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及时研究会商未保工作。二是通过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多方合作,激活关爱保护资源,引导全社会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

6. 关于“移风易俗宣传引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县被省厅确认为“第二批江苏省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县”,以此为契机,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在引导移风易俗上持续发力。先后通过在阜宁发布公众号、新华网、盐阜大众报等新闻媒体,发表《办好群众“身后事” 托起民生“微幸福”》专题文章,全面、深刻阐述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始终把“生有所福、故有所尊、文明祭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充分利用村红白理事会的积极作用,通过村规民约、宣传标语、一封信等方式多角度宣传殡葬政策,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二是全县完成新建或改扩建19处镇级公益性公墓,还有3处正在建设推进中。三是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共排查出公墓内修建超标“活人墓”26座、公墓内销售“活人墓”5座、公墓内新建超标准豪华墓4座、公墓外硬化墓3座、违反殡葬业价格秩序等情况2起,限期销号,完成了“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任务。

7. 关于“贯彻落实民生救助政策有偏差,民生保障还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因收入超标违规享受补助、死亡人员多领取的尊老金、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错发多发均已追回。一是加强宣传防控。专题开展廉政讲座和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工作效率,细化工作职责和权力明细风险责任清单,避免错救漏救情况的发生。二是强化动态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救助对象与殡葬信息核对,确保死亡人员及时退保。每年组织一次全县所有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及时清退超标人员。三是精准信息平台防控。每月对新申请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开展信息复核,将疑点信息及时反馈户籍地开展入户核实,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严格优化流程防控。健全《阜宁县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严格落实镇区(街道、社区)社会救助受理审核确认“一站式”一步到位审批主体责任。五是强化信息核对。人员信息动态管理上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镇区民政办、托底中心、殡仪馆核对人员增减及死亡信息。

8. 关于“养老机构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2023年先后组织2次全县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共计培训162人,护理员持证率达77.8%,处于全市第一方阵,超省、市50%标准。我县将养老服务人才配置作为各镇区(街道、社区)的民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业务培训,同步提高高级护理员持证率,提升民政保障能力。

9. 关于“诱导消费现象时而有之”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中心接待大厅、丧户休息室制作宣传展板,将惠民政策上墙宣传。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常态化召开殡仪服务从业人员工作会议,积极宣传惠民政策,强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公布群众举报热线,对群众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重处理。

10. 关于“个人非法经营墓地治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采取封存关停或拆除违建空穴,落实集体管理等措施已完成整改。民政局每月对全县个人非法经营墓地进行不定期回头看,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坚决杜绝个人非法经营墓地行为。

11. 关于“大墓、豪华墓、活人墓销售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下发《农村公益性公墓内突出问题“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阜殡改办发〔2023〕21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要求各镇街区对本辖区墓地进行全面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管。二是加强巡查检查。民政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不两直”进行现场执法,对墓穴规格有无超标、是否跨村安葬以及乱埋乱葬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巡查。

12. 关于“散坟点规范化管理力不足。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对殡葬政策的宣传指导、督促检查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我局认定各村居备案暂时保留的墓地有372处,其余一律关闭,对已备案的墓地,采取严格规范化管理,控制、限制使用。殡葬改革管理办公室根据县殡仪馆当日死亡人员名单,不定期对各镇区(街道、社区)辖区新死亡人的安葬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严格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坚决遏制跨村安葬、二次木葬、硬化石化等殡葬乱象。

13. 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肃,存在违规集体决策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经过决策酝酿、集体决策和执行决策的程序,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多方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或公示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三是接受纪检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实施监督检查。

14. 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10月,经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沈阳同志为中共福寿园公墓管理处支部书记。二是加强各支部书记业务培训,党建分管负责人与各支部书记谈话,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支部讨论制度、公示制度、谈话制度、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支部讨论制度、公示制度、谈话制度、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把政审环节,抓实党员发展程序标准、内容质量、工作纪律。

15. 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建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指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按照《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要求,将党建工作相关内容纳入社会组织章程,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刚性约束。各业务主管单位结合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所属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台账,并定期更新,动态管理。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力量配备。对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由业务主管单位选派党建指导员具体负责其党建工作。加强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各级主管单位负责抓好所属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引导树立党建思维,提升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三是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线上依托“阜宁组工” “学习强国”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个人自学,确保“一个不掉队”,线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统一活动日”等制度,从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同时,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坚持把党员活动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频共振。

16. 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党建分管负责人对老干支部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了解未能及时收缴原因,退休党员在外地与子女共同生活,长期无法联系,导致党费收缴不及时。对未能按月缴纳党费的人员进行单独沟通,确保老干支部党费及时足额收缴。

17.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2023年,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许一杰同志为局办公室副主任;任命李高涛同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任命刘敏同志为规划财务科副科长;任命胡宏伟同志为托底救助中心信息数据科副科长;任命汤亚姣同志为托底救助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正在向组织部为以上5位中层申请备案手续。

18. 关于“干部队伍‘老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2023年,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5位年轻同志为中层副职,已对中层干部进行轮岗锻炼,积极招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补足空缺编制,解决干部队伍“老化难题。

19. 关于“长期不进行轮岗交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10月16日进行中层干部轮岗,5名同志轮岗交流。二是探索约谈提醒、轮岗交流的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对躺平干部,以书面检查、集中警示约谈、个别警示约谈等方式,要求其现场表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对于年内认定为“躺平式”干部的,不得提拔、晋级、评优。

20.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谈话制度,凭借过硬作风和工作实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1. 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源头抓起。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广泛宣传腐败行为对个人、家庭和事业的深刻危害,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将腐败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把“过程”抓实。强化重点环节管控,紧盯关键节点,严防“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岗位,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监管,进一步压缩腐败生存空间。三是紧盯关键环节,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加强管控,预防滥用权力、滋生腐败。

22. 关于“协调保障机制不畅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针对救助标准提标和信息共享、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等事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部门联动,细化部门职能。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已对阜宁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已于4月25日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调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的指导和引领,推动我县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23. 关于“养老机构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迅速消险。由民政、市场监督、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7家未备案养老场所全面摸排,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取缔。按照就近并充分尊重监护人意愿的原则,协调至备案的养老机构,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69名老人已全部妥善安置到位。二是全面排查。落实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有工商执照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举一反三抓整改。三是健全机制。召开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会办相关企业、个人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审批、监管和服务等事项,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机制,杜绝非法场所开门运营,支持证照齐全民办养老机构合规经营。四是强化宣传。多渠道宣传备案养老机构床位规模、设施设备、运营管理、照护服务等情况,宣讲未备案养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住养风险等问题,引导广大老年人和家属选择合法合规的机构享受养老服务。

24. 关于“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停止发放交通补贴,二是按照县相关规定,规范报销差旅费用。

25. 关于“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节约为主,通过多家询价,重视性价比,选择物美价廉的工作服。二是预算先行,做好预算报批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严格流程审批,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三是对具体负责殡仪服务中心采购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强化节约意识。

26. 关于“资金管理安全意识欠缺,存在廉政安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福寿园公墓管理处坚持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备案价格销售墓穴,福寿园公墓管理处立即整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备案价格进行销售。二是制定出台《阜宁县福寿园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处理现金,确保每一笔款项都有记录和凭证。

27. 关于“工程管理制度重视不够,工作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停止福寿园墓穴建设,清点现有墓穴数量。二是邀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盐城金石所承建的墓穴工程进行审计,根据原有合同中的石材标准进行审计核减。三是全面核查,邀请第三方审计公司适时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内审,发现问题及时销号。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镇级公墓建设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我县19个镇街区改扩建的是花园2处、沟墩2处、罗桥(沿路)、板湖、古河、东沟、三灶、陈集、益林、陈良、阜城、金沙湖、公兴、硕集16处;新建是新沟、羊寨、郭墅、罗桥(张赵)、芦蒲、吴滩6处。目前已完成的有19处,正在建设中的是罗桥(张赵)、芦蒲、吴滩3处,正在全力推进建设进度。

2.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一是摸清底数。提请县委明确职能部门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会同县发改委、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核查,全面摸清存量现状,我县现有老旧小区数量为127个,已配套养老服务用房52个。二是规划先行。按照《盐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以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对未配置到位的75个老旧小区,采取“租赁一部分、补建一部分、调剂一部分”的方式因地制宜进行配置。此外,将养老服务用房配套作为新规划小区的前置条件,确保做到“清存量、无增量”。三是加快进度。专题召开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责任人和序时进度,2024年底前完成龙湖新城、壹品仕家、清华名仕园等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针对新建小区,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拟供应地块的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套养老服务用房相关要求。

3.关于“镇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选配使用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一是专门向县领导提交关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报告,目前由非编人员负责的养老机构有7家,建议限制调整为在编人员。二是建议敬老院由民政局和属地实行双管,敬老院院长的任用需向民政局备案,民政局对敬老院院长有专项考核权,如未通过考核,可建议调岗。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公建民营,引进专业的养老公司运营,提供专业化服务。

4.关于“殡葬行政执法处罚尚未破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我县殡葬执法权已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管理和执法分离,在现行的殡葬法律法规指导下,对此类违规行为,缺乏过硬的执法手段,民政通过行政手段,对非法经营墓地的高价墓、超标墓进行强制拆除,目前已拆除超标大墓85座。

5.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选人用人机制。正在对工作热情减退、实绩不突出的劝退出中层岗位。

6.关于“人员混编混岗现象长期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已向编办申请核定10名事业编制人员,正在进行人员招录中,待人员到位后,结合组织意图、个人意愿等,适时调整岗位,缓解编制紧张、人员混编混岗现象。

7.关于“人员管理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福寿园公墓管理处正在制定人员分流方案,按照实际,分类处理。

8.关于“个人欠款清理回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一是个人欠款正在联系当事人,沟通对欠款项目还款。二是涉及单位欠款已和相关单位沟通还款。

9.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正在整改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树立实绩用人的鲜明导向,选优配强中层干部、后备干部,注重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后续提升。建强“第三梯队”,储备后备年轻干部6名。针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结合个性特点,注重对重点业务科室干部的任职交流,有效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共轮岗交流6人,其中中层干部3人,进一步激发干部潜能和干事创业活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能,锻造能干事、干成事的多面手、万金油干部队伍,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7213136;邮政信箱: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5楼;电子邮箱:fnmz@163.com。


                         中共阜宁县民政局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