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宁县统计局党组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5月24日至7月8日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3年11月7日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在巡察反馈会后,立刻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专题部署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全局上下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扛牢整改责任,要求全局上下以坚定的决心,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亲自部署、核心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措施亲自督办,并带头担负了巡察反馈意见36个问题中17个问题共38项整改措施的牵头责任。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分别牵头各自领域整改工作。局各科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承担整改具体责任,按照整改方案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进整改情况并听取汇报4次,研究落实包括统计业务职能研究、党建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等涉及巡察整改措施81项。2023年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剖析。
(三)深化工作协同,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将巡察整改的贯彻落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结合起来,同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入36个反馈问题的整改进程中,在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中完善整改措施,联动各项省市县重大工作任务,努力在巡察整改中用整改新成效推动新时代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36个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0个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召开班子会,专题总结2023年统计工作亮点和部署2024年统计工作重点。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清查工作也顺利完成,清查单位数在全市排在前列。2024年的重点工作是完成巡察整改和五经普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融入统计工作中,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进程。二是11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队伍建设情况,着力解决中层干部缺乏问题。12月,依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调整任命3名正股级干部,提拔任用3名副股级年轻干部,补充了局统计中坚力量。三是撰写五经普清查工作专题报告,分析当前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并向县政府汇报“五经普”工作,受到县长亲自批示,为全县经济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关于“推动统计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性地组织全局学习相关重大决策部署。从2023年12月起,组织全局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江苏《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统计造假的相关指示、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根据我县各镇区经济发展特点、实际情况,配合考核办出台了2023年度对镇区统计相关工作和指标的考核细则。三是积极协调镇区、部门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比对,提高数据匹配度。四是积极履行统计职能,2023年12月,对GDP数据作出预测预估,上报给县委县政府。五是研究提高农产品加工营收建议并进行汇报。
3.关于“履行统计监督职能、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2023年12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统计造假的相关指示、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协调参考企业开票数据和税务数据,各科室各专业对统计上报数据和税务开票数据进行比对,并研究提出指导意见提升数据匹配性。三是在县经济指标过堂会上对数据质量提出严格把控、强化支撑的建议。
4.关于“专项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未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执行“双随机”制度,2023年度对50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统计业务相关知识,把握统计执法核查要点,提升执法水平。
5.关于“统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参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专业负责人加强统计研究,2023年12月,局各专业科室包括工业、服务业、贸易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都围绕本专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撰写了调研分析文章。二是撰写五经普清查工作专题报告,分析当前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并向县政府许县长汇报“五经普”工作,受到县长亲自批示,为全县经济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三是相关专业人员通过调查研究撰写了专题文章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分析。四是在2023年12月底前挖掘上报了2家互联网服务业规上企业,弥补了该行业数据的长期匮乏问题。
6.关于“‘数库’向‘智库’转变滞后,数据综合开发利用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出台局信息分析调研考核办法。二是加强统计信息、分析水平,要求所有专业都要撰写信息、分析,在2023年12月底前,每个专业都撰写相应的数据分析文章。
7.关于“走访调研不到位,高质量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布置组织每条线走访10家企业,一半中大型企业,一半小微企业,对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并形成走访台账。二是组织局各专业人员针对统计业务问题进行交流,认真思考多撰写有质量的信息分析。
8.关于“对企业指导服务偏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有计划性开展“三送一解”工作,真正地服务企业。在2023年12月底前,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队,到有需要的企业开展服务企业工作,解答企业遇到的统计相关难题。二是与主管部门、镇区合作走访“四上”企业,重点摸排准“四上”企业,本年度不断更新准“四上”企业库,在此基础上进行“四上”企业申报,圆满完成市下达的申报目标。
9.关于“解答企业咨询不够用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出台了《“四上”企业入退库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全县“四上”企业的管理。二是协调下发数据,综合科及时印发统计月报、统计年鉴,2023年12月,我局已形成有效的部门数据沟通协作机制。三是市县沟通协调投资数据以统计数据为准,解决了投资数据数出两头的问题。
10.关于“主体责任落而不实,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次数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计划出台《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全面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2023年11月,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析讲评”,班子成员带头排查廉政风险点;2023年12月,召开“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会议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在春节前,对全局党员干部包括所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并形成记录。三是由党组书记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因素进行一次提醒谈话。
11.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在中层干部提拔任免和五经普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上,严格遵循“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二是在12月镇区统计负责人月度例会上,对违规收取费用等案例进行通报,警示各级统计人员。
12.关于“询价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采购和财务人员加强采购和财务相关流程和知识的学习,按照规定流程做好询价采购工作。二是严肃政府采购的程序,注重细节,坚持必须采购的才采购,可延长使用的坚持继续使用,做好勤俭节约。
13.关于“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2023年12月出台《阜宁县统计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严格采购询价等制度管理。二是加强采购事项台账审核管理,对相关资料加强备份管理。
14.关于“有采购未经局党组集体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完善议事制度,对所有大额支出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
15.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2023年12月修订完善报销流程和规范,并在全局组织学习。二是从2023年11月开始加强报销台账管理,要求相关人员凡报销必提供发票或相关会议通知,严格按照通知天数和出行发票等凭证报销相关费用。
16.关于“相关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过去在农村住户调查员工资、记账补贴、流量补贴未打卡发放,也有代领现象,在2022年已要求改正并完善台账。二是修订完善调查补助补贴发放规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7.关于“存在部分补助补贴由相关镇村经管、统计人员代领”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核查该年度相关补助补贴发放到了具体住户、农户,要求镇村完善补助补贴发放手续和台账。二是对基层调查补助补贴发放到手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18.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肃批评相关文件撰写不认真责任人,责令不得再犯,并对后续文件起草进行三重审阅。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并对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进行再研究。三是在2024年3月前出台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
19.关于“履行党建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抄袭当事人进行批评,相关工作开展到位。二是在2023年11月12月中,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共进行《学习身边榜样 凝聚奋进力量》《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走在前列》《凝心铸魂学思想 主动作为促发展》《坚守信仰 清正廉洁 对党忠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学习二十大精神 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等6次党课宣讲。三是对党建述职报告加强把关,要求至少经过三次审阅。
2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长带领班子成员,每人对全局讲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列入对照检查内容。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严格遵照要求,每年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在2023年年底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21.关于“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在2023年8月,按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经报中共阜宁县委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完成了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对缺少的支部委员进行了增补,现共选举出5名支部委员,并已履行相关职能。
22.关于“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处理,要求深刻反省。二是责令相关人员补交党费。三是已将相关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到其现工作所在地。
23.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党小组议事、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规则,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相应活动。二是丰富党员组织生活,2023年11月21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前往停翅港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参观学习。三是在2023年12月对外出党员、老弱党员采用送学上门的方式,派专人将党员学习资料、书籍送到党员家中,并与其深入交流学习。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党小组议事、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规则,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相应活动。二是在年底按照规范严肃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经过认真思考,公平公正地进行民主评议。
25.关于“党费标准执行不严格、支部党员未按月缴纳党费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规范党费缴纳,从2023年11月开始,党支部书记按照各名党员每月工资收入和退休费基数执行党费每月缴纳标准,现场缴纳党费并及时上交组织部门。
26.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订出台局聘镇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协议。二是规范组织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聘用、续聘工作。三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核办法。
27.关于“干部培养缺乏系统性、计划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出台和修订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在2023年12月底前,出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核办法、机关人员考核办法,制订局聘镇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协议,修订完善发文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制度执行。二是2023年11月2日邀请市统计局局长在县政府常务会上对全县相关部门和各镇区科级干部进行《统计思维与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授课培训。三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2023年11月开始,组织局统计人员和镇区统计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五经普和专业业务培训20余次,县统计局组织开展对镇区的基层统计培训10余场次。
28.关于“个别同志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局中层干部负责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对各专业人员进行轮换,加强业务理解。二是修订完善发文管理办法,并组织全局学习。三是对抄袭的当事人进行批评。
29.关于“2020年县统计局针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修订编制了一系列制度,但培训管理、谈心谈话等相关制度未能结合自身实际,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在2023年12月底前,已修订完善阜宁县统计局培训管理制度、阜宁县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培训和谈心谈话。
30.关于“党建共性问题屡改屡犯,无公函接待、财务手续不全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在2023年12月底前,已修订完善阜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从2023年11月开始,严格执行接待等财务手续,凡接待必须提供正式来访函件公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36个的问题,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结合实际深学笃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在11月7日整改问题反馈会议后,每周一上午全局会议上开展主题教育学习交流活动,由党组书记带头,局班子成员轮流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每名班子成员在集中研讨中积极交流发言。二是局班子研究决定邀请老师开展专题讲座。三是2023年11月,在周例会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3篇学习心得体会,同时强调禁止抄袭行为。
后续整改措施:一是拟在2024年6月底前邀请党校老师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讲座,全面提高局党组及全局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认识。二是2024年6月底前将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进行集中交流讨论。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着手修订完善局党组会、班子会议事规则;二是着手修订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三是着手完善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
后续整改措施:对局党组会、班子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会议流程进行修订印发实行,并组织全局学习。
3.关于“统计执法能力不足、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全局法律法规学习,在周例会上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江苏《实施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专项学习。二是在局例会上专题布置满足条件的人员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三是认真执行“双随机”制度,2023年度共计执法检查50家企业。
后续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国家组织执法证考试时积极上报年轻干部参加,争取增加持证人数。二是2024年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
4.关于“执法检查材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研究决定出台针对执法检查全过程的相关管理办法;二是在2023年12月完善执法检查台账审核机制,要求执行多人审核制度。
后续整改措施:在2024年6月底前,出台《2024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2024年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继续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
5.关于“执法文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专门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和预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执法相关知识,增强执法能力。二是组织专门人员辅导企业补充缺失资料,完善统计台账。三是研究决定在2024年邀请省市统计执法专家来我局专题讲课培训。
后续整改措施: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省统计局或市统计局对接,邀请执法专家来我局进行统计执法方面的专题培训。
6.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局中层干部进行补充调整,2023年11月,将1名镇区统计人员依照组织手续调入局机关工作,充实局机关专业人员。2023年12月,依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在2024年1月调整任命3名正股级干部,提拔任用3名副股级年轻干部。二是2023年12月,经县相关部门同意,委托专业劳务公司补录流失的8名镇区基层统计人员,充实基层统计力量。
后续整改措施:将在2024年6月底前敦促统计人员配备不足的镇区加强相关统计力量建设,到期还未到位的,将向该镇区发送提醒函。其他预定整改措施已完成,将常态化坚持对应措施,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出现。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反馈的全部四大类36项问题制定的98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87项,剩余11项因客观条件等原因,需要长期整改落实。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和作风建设,全方位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加大统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能力,进一步净化统计源头,筑牢基层基础,全力以赴,以统计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阜宁新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7238816;邮政信箱:阜宁县城南大厦17楼阜宁县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nxtjj163@163.com。
中共阜宁县统计局党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