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对县委老干局、党校,县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运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信访局、总工会计15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羊寨镇党委信访工作开展延伸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渠道
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一阶段巡察卫健委;第二阶段巡察文广旅局、科技局,联系电话:18936280135;
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一阶段巡察工信局、信访局(延伸巡察羊寨镇信访工作);第二阶段巡察发改委、司法局,联系电话:15396899711;
县委第三巡察组第一阶段巡察党校、老干局;第二阶段巡察交运局、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18912590624;
县委第五巡察组第一阶段巡察人社局、商务局;第二阶段巡察综合执法局、总工会,联系电话:1805170971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阜宁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