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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一听二查三访四必谈”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次数:

阜宁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部门以来,结合被巡察部门特点,在总结前期乡镇巡察工作经验基础上,采取“一听二查三访四必谈”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巡察效率。

一“听”。巡察组进驻前后,在认真审阅被巡察单位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听取被巡察单位总体工作汇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选人用人情况、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题报告,从整体上把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系统了解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

二“查”。一是检查档案资料。重点查阅2016年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以及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二是严查财务台账。重点审查被巡察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廉洁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三公经费”及各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访”。一是定点接访。自巡察进驻后,明确专人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专门设举报电话、意见箱,并对外张贴巡察公告,积极寻找问题线索。二是主动约访。利用巡察办前期向有关部门函询了解的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分析研判重点问题线索,确定谈话提纲,有针对性地约访相关人员。三是实地走访。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重点,深入走访下属机构,实地查看涉及到的重点项目工程,多角度掌握情况,争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四“必谈”。该巡察组在用好谈话手段上下功夫,针对谈话对象的岗位、个性特点,准确把握运用个别谈话的方式方法。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做到“四必谈”,即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近年退休或转岗的班子成员必谈、重点岗位负责人必谈、下属单位负责人人员必谈。

截止目前,共听取报告4次,走访谈话18人,调阅有关资料245份,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89份、民主测评表124份,召开座谈会5次,实地走访26处,共发现收集问题48个、线索16条 ,切实发挥出政治巡察“探照灯”和“显微镜”的作用。(嵇青柏  郭聪 姜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