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阜宁县委着眼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对6个镇区、16个县直部门开展4轮常规巡察,对2个镇开展巡察“回头看”,探索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环保领域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专项巡察,共移交各类问题线索341条。全面启动“乡村直巡三年行动”,探索试行整镇制村级集中巡察全覆盖、镇区异地交叉巡察、以县带镇随机巡察等多种手段,对110个村级党组织全面“体检”。
坚持分类施策,做到靶向发力。县直单位(部门)按照“系统巡、巡系统”的思路,注重发现归口相同、职能相近单位的领域性、行业性共性问题,推动面上治理。如综合分析前几轮巡察发现的水务、农委、开发等农水系统单位涉农项目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建设等问题,建议建立全县涉农项目大数据信息库。对村居巡察,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是否在基层一贯到底,各项惠民政策是否有效落实,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巡察东沟镇11个村居期间,探索运用组合式、模块化、简约化、清单化、责任化等“一式四化”方式,形成11个村居的共性问题清单和个性问题清单,既“整体扫描”,又“单独画像”,便于镇村有效开展整改工作。
强化配合协作,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巡察+派驻协同配合、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项巡察、巡察审计联动等方式方法,构建被巡单位立体“政治画像”。如在对市场监管局开展巡察过程中,通过延伸多个下属单位,发现该局部分领域财务资金管理混乱、廉政风险隐患突出,针对发现的问题,县监察委专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从紧从严限时整改到位,推动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行“1+1”巡察审查联动模式,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案件审查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在第五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某社区违规发展党员,存在资料造假现象,审查组快速跟进,巡察审查密切配合,实现巡结案成,共立案查处4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聚焦重点领域,力求线索成案。聚焦精准脱贫、扫黑除恶、环保等重点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县纪委监委组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基础上,开展查找涉黑涉恶保护伞、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同时,将发现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等方面作为年终考核重点,在关注问题线索数量的同时,更注重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对发现的科级干部问题线索、留置案件线索实行考核加分。去年以来,共发现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12条,职务犯罪线索7条,立案处理正科职干部2名,1名县直单位原内设纪检组长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力被问责。
“巡察发现不了问题比不巡察的影响还坏,我们在县委巡察过程中,坚持做到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巡察质效,确保巡察利剑所向披糜。”阜宁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周少浦这样说。(刘小伟、邵鸣、郭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