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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巡察 “回头看”推进整改高质量

发布日期:2019-09-02 浏览次数:

“少数单位党组织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未全面履行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责任,部分单位党组织在集中整改初期推进较有力,但在之后的持续整改阶段产生懈怠思想,导致部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出现边改边犯……。”7月下旬,阜宁县委召开作风建设大会,会上对巡察 “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今年以来,阜宁县坚持把 “回头看”作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实 “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之一,坚持督促整改和发现问题并重,进一步细化巡察措施,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整改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方案是否措施靠实、是否能够做到举一反三、整改过程中是否有缺项漏项等是“回头看”首先要查对的内容。巡察组进驻各单位后,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汇报,在“三对照”中与各单位逐条“对账”,在“对账”过程中先后发现表态式整改、选择性整改、解释性整改、虚假整改等各类问题36个。

“对账”检验的是过程,整改成效是否跟巡察整改报告表述的一致,文字效果是否跟现实表现一致,这些都必须在深入细致的跟进巡察中进行一一查验。巡察组纷纷从室内转战到室外,看项目、看现场、座谈访谈、征求意见等,确保见到排查整改的“干货”、“实料”,通过真凭实据核验出被巡察单位自报整改到位实际未整改到位问题32个。

“账目”理清了,哪些应该重新“建账”,哪些应该进行“销账”,巡察组对此进行详细把关,分类处置。对确已整改的问题及时“清账”核销;针对因特殊情况未能整改的,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文字整改、虚假整改、形式整改的,严肃通报批评或下发整改建议;构成违纪的,按照相关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巡察整改成效之所以不明显,原因是该单位对相关问题的认识有误区,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措施无从入手,往往造成表态式整改、解释式整改和下不为例式整改等,为此,巡察组在驻点撤离之前,对“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以及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及时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听取其看法和建议意见,同时帮助被巡察党组织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本地本单位的政治生态等,并探讨下一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提升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政治认识,促使党组织主动“认账”、即知即改,为后续有效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目的就是防止巡察‘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确保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联动听取巡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的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整改。”阜宁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倪一华说。

    今年以来,阜宁县委已对5家县直单位、5个镇区、3个村(居)进行巡察“回头看”,期间发现6大类120余项问题,对已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再次全面“体检”,对被巡察单位推进巡察整改“再加压”,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再了解”,形成“再震慑”,有效推动被巡察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再整改”,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巩固深化。(杨映雪 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