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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四举措”无缝对接 助推巡察整改开花结果

发布日期:2019-07-29 浏览次数:

今年来,阜宁县立足做好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统筹兼顾全局着力写好“巡察+整改”上下篇文章,取得很好社会效果。

制定巡察方案,助推巡察有序开展。一是做好驻前准备。通过巡前调查,结合有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在巡察前就做到心中有数,不打无准备之仗。根椐被巡察单位特点,巡察组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明确组内分工。根据组内人员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进行合理分工,真正做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强弱互补,以发挥全员个体优势,提升团队整体合力,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细化工作流程。结合《巡察工作手册》,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进一步厘清细化巡察各个环节,使巡察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把准巡察重点。一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情况。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的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二是紧盯重点事。着重了解被巡察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内政治生活,以及在“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事项。三是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任免、资金分配等权力寻租腐败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个严禁”等方面,以及在土地出让、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金、扶贫专项资金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发现问题。一是全面“谈”。既注重和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谈话,还与相关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访谈。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重点“查”。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财务账目、党建台账、工程项目资料、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等,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突击“访”。对被巡察单位机关和下属单位等针对党建工作、脱贫攻坚、行政执法、工作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掌握客观真实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九轮巡察共召开座谈会50余次,开展个别谈话530余人次,走访下属单位70多个,调阅档案资料、票据账簿800余份,发放测评表、调査问卷700余份,接待来信来电来访群众近300人次。

注重整改落实,促进巡察成果转化。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一般性且能够及时得到解决的问题即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整改时限,交办被巡察单位自行整改、立行立改。二是督促反馈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台账,落实责任人。按程序要求报送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整改情况。三是适时回头检查。对前几轮巡察开展“回头看”,明确“看”的内容,严明纪律要求,逐条核实,认真检査,对未整改到位及敷衍整改的情况及时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严肃问责。(陈志福、邓朝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