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巡察机构队伍管理、遵纪守规、机关管理以及党建工作等4个方面21项细则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为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阜宁县委巡察办主任周少浦介绍道。
近年来,阜宁县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打造一流队伍、筑牢巡察基础”为目标,强化考评导向,切实锻造一支忠诚担当、本领扎实、作风过硬的巡察“铁军”。
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巡察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列出16条负面清单,该县坚持刀刃向内,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漏报、瞒报或因巡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进行重点关注,凡是发生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及时纠偏、严格纠正,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直至被问责处理。
“严是爱,松是害,在每轮巡察开展过程中,我们都对巡察干部的作风和纪律进行‘把脉问诊’,把监督和提醒做在日常、贯穿全程,这既是一种关爱和保护,更是一种帮助和负责。”该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映雪表示,通过书面函询被巡察单位、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巡察组是否接受巡察单位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干预影响被巡察单位工作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体现对巡察干部的严管厚爱。
更加注重后续评价反馈。每一轮巡察过后,巡察组组长从遵纪守规、业务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对兼职巡察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巡察不仅是锤炼打磨本领的‘磨刀石’,更是检验干部忠诚品质的‘试金石’。”多次参加县委巡察工作的该县县委组织部副科长张龙飞表示。
“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有机结合,既有助于巡察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有效化解,又有利于巡察干部素质能力的综合提升。”该县第四巡察组组长徐朝阳表示,凡兼职巡察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追究巡察办、巡察组和派出单位责任。另外,通过对表现优异的兼职巡察人员进行表彰、向所在单位发感谢信等形式,充分发挥巡察提升政治修养、锻炼业务能力以及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大熔炉”作用。
“巡察质量和成效如何,关键还是在于人。我们用好考评“指挥棒”,抓住建设‘一支好队伍’这个根本,助力巡察队伍‘淬火成钢’。”阜宁县委巡察机构分管负责人表示。( 邵鸣 朱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