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宁县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着力做好村级巡察“后半篇文章”,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率,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是注重规范流程,压实主体责任。出台《对村巡察问题反馈及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压实镇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针对基层组织人少事多,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不高的状况,建立“问题清单式交办、整改表格式回复”模式,制作《问题整改方案清单》和《问题整改报告清单》,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负担,便于镇村党组织“按图索骥”,提升整改实效。
二是注重创新方式,提升整改质效。探索建立“1+5+N”对村巡察整改交叉督查机制,县委巡察办主导,县监委监察员办公室、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与,县镇村三级联动,针对巡察发现违规发展党员、信访矛盾突出和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建议书作用,推动建立了《健全村干部激励考核机制实施办法》、《阜宁县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释放监察员办公室专责监督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驻村”贴身监督效用,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三是注重警示教育,强化防治未病。将基层党风廉政教育贯穿村级巡察工作始终,着力打造清廉村居示范点,建立信访快速处置、典型警示教育、村组财务有效监督“三项机制”,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示范引领。组织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利刃出鞘》,通过深刻剖析巡察发现的29个农村干部典型违纪案例,在全县各镇街播放,3000多名镇村组三级干部受到深刻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