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年度巡察计划安排,定于2019年12月初至2020年1月初,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党校、老干部局、档案馆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重点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发现其中的问题。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渠道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18912558301;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总工会,联系电话:18921800031;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18921808991;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党校(教师进修学校、开放大学),联系电话:18912565001;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委老干部局和县档案馆,联系电话:1339073400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阜宁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