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六轮巡察,日前,阜宁县委已完成对71个镇区(街道)、部门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如期完成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任务要求。自2017年首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阜宁县委始终坚持政治巡察的定位不动摇,全面夯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问题整改,严格队伍管理,净化政治生态,有效发挥了“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聚焦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察。阜宁县委巡察机构从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的高度,深刻认识把握巡察工作在党内自身监督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为实现党的初心使命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聚焦巡察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各巡察组严格按照巡察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真实反映情况,精准“画像”,为县委科学决策、部署工作提供有力参考。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紧盯中央和省市县委惠民政策落实,积极查纠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挖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担当不作为问责线索,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让组织放心和让群众满意统一起来,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巡察反馈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阜宁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坚持巡改并重,推动巡察整改监督日常化、常态化,让巡察监督真正成为一次增强“四个意识”的有效触动、一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厉掌猛击、一次对问题根源的深挖细治、一次对改革发展的强力倒逼,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严把巡察反馈、线索移交、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有效防止了“文字整改”“虚假整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