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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 在“正风肃纪”行动中放飞“啄木鸟”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次数:

“正风肃纪”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那么,如何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有效防止“水过地皮湿”现象,最终实现行高致远的目的?阜宁县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为此进行了有益探索。

该组针对派驻的纪检工作点多量广、人少事多的实际,采用借力打力的做法,积极争取阜宁县公安局党委的支持,年内聘请15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好似给“正风肃纪”装上了“千里眼”,也充分发挥了“啄木鸟”治病强体的作用。“啄木鸟”具有“信息员”、“调研员”、“宣传员”三种身份,他们根据自身职责,主动巡察公安执法执勤活动和为民服务事宜,注意发现民警八小时外的不当言行。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分析研判会,充分听取“啄木鸟”的问题通报和意见建议。今年来,“啄木鸟”共发现执法不当、作风懈怠等问题26个,提供违纪线索4条,其中,1名民警被政纪处分,3名民警被问责追究,其他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孙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