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派驻监督

阜宁:巡察派驻联动 凸显1+1>2效应

发布日期:2018-07-05 浏览次数:

巡察要出奇效,必用奇方。阜宁县委第四巡察组以对民政部门开展巡察为契机,积极探索派驻巡察“双剑合璧”工作模式,促进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机结合,形成“1+1>2”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监督成效最大化。

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前哨”作用,把融合理念贯穿始终。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工作力量、人员思想、信息资源深度融合。巡察前加强沟通对接、调研摸底,利用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优势为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画像”,为巡察精准把脉施方提供参考。通过参与巡察、学习借鉴,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聚焦监督重点,全方位、多角度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配合巡察组深入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分层次开展谈话,充分了解掌握情况。

联动核查,有力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协调被巡察单位党委切实做好接受巡察监督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巡察组正式进驻开展巡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做好巡察中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与巡察组进行反馈对接,确保巡察更加及时、全面,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和巡察工作效率。对小微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发放《一般性问题交办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双向监督,激发活力。着力构建派驻巡察“双向监督”模式,在巡察组主抓问题整改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检查所驻部门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查到点上、改到根上”的要求,对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建立整改情况定期汇报机制,实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在双重监督之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有力,提升巡察实效。(徐朝阳  郭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