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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专项整治让派驻 “探头”精准发威

发布日期:2018-06-20 浏览次数:

“目前,县纪委组成10个专项检查组已对全县各驻在单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全县34个部门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个,立案处理10人,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曝光……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宴请、违规报销和违规吃喝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等问题。”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董友步正在通报对驻在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等1+N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以来,阜宁县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思路,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分批次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1+N”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派驻监督抓在经常、用在经常,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及时全面掌握,重点内容严监督。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全县56个单位派驻后通过走访调研,全面掌握驻在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职责、制度建设、人员思想、经费管理等基本情况,主动参加驻在部门 “三重一大”会议。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从“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入手,对各监督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支出等开展跟踪督导,先后参与派驻单位党组织会议68次、监督“三重一大”决策议题92个,及时发现32个议题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探头”作用。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督导驻在部门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指导各监督单位党组织适时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以来,分别参加6个被监督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门组织所属人员开展“510”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日常监督。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节点假日前后时间为重点,采取不定期、不提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到各监督单位明察暗访,通过对照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随机抽查人员、现场询问、查看各办公室人员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过程中,对个别单位人员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及时进行提醒。今年以来全县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1批次,提醒谈话38人次,通报批评8批次。(俞正秀 孙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