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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建立完善“五项机制” 扎实推进从严治警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阜宁县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在全县公安队伍建立完善“五项机制”,进一步将民警行为规范约束到各项纪律制度中,着力形成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一是集中议事制。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谋划和思考,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发展。
二是层级责任制。层级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经常性开展检查督促,形成压力上肩、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并聘任新一届警风警纪监督员,明确职责任务,并定期组织座谈,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三是研判设防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廉情等高危风险点通报、排查、分析工作,提出队伍风险防范措施;邀请检察、司法等部门人员,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组织人员开展反面典型或问题民警剖析研判工作,拍摄制作反面警示教育专题片,让全警时刻脑有“红线”、心存敬畏。
四是检查考核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考核权重,实行季度日常检查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以便掌握队伍实情,排列单位位次,倒逼换档增速。
五是立项督察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等,灵活采取交叉督察、暗访督察等方式,针对性开展值班值勤、窗口服务、日常管理、专项工作等方面督查,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纪律松弛、工作懈怠以及警令不畅、中梗受阻、执行力不强等问题;适时开展风险点较高岗位的专项督察,在监管场所挂设举报箱,对所有监管对象开展1次回访调查。(朱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