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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派驻第十一纪检组:“三注重三把关”提高基层组织生活会质量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县纪委、县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实效。

一是注重“学习提高”把好会前“思想统一关”。组织驻点和挂钩联系单位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提高会议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是注重“材料撰写”把好会中“发言质量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动真格》一文,围绕政治立场、担当精神、纠正“四风”、说法自律等方面存在着的差距,结合会前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纪检组对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县纪委、县组织相关同志参加会议,场进行监督,确保达到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是注重“跟踪督促”把好会后“问题整改关”。督促相关单位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坚决杜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民生生活会形成的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