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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三项”措施主动出击 确保招聘“阳光”运行

发布日期:2018-01-17 浏览次数:

近日,阜宁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笔试面试工作,招聘7名工作人员。共有52人报名,50人参加笔试,21人参加面试。为杜绝招聘工作中跑风漏气、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运行,阜宁县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推行“三项”措施,对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认真审核招聘工作方案。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县检察院党组会议,认真听取招聘录用工作方案汇报,确保招聘条件设置更加科学、公平、合理。同时对招聘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招聘程序、考官人选、安全保密等事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此次招聘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同时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预判和提醒。


二是制定监督方案并全程监督。派驻纪检组抽选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派驻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聘工作中,并对有可能出现违纪问题的环节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方案。整个笔试、面试全过程在第十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派驻纪检组派专人全程监督此次笔试、面试试卷的领回、运送、交接、启封各个环节,强化试卷保密管理工作。派驻组工作人员全程巡考,对考场纪律、技能考核和面试程序、现场评分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对考生技能考试和面试顺序进行“双抽签”,面试现场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等情况,严肃考风考纪。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追踪后续公示录用工作。第十五派驻纪检组要求招聘单位严格规范程序,按照招聘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在相关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成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驻纪检组将继续对拟录用人员体检和考察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陈昌华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