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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三项“廉情”制度推动派驻监督“探头延伸”

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

廉情档案制度。通过分步骤实施、动态化更新、全覆盖管理,摸清干部“廉情”底数。建立个人档案、综合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个人档案采用“一人一档一编号”的形式,包含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有关问题了结澄清情况,以及受纪律处理、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情况。综合档案着重对本级建档对象的廉政信息进行整合,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呈现动态痕迹。电子档案与信访、案管、巡视巡察等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实时掌握新动态。目前已对246名科级干部以及重点岗位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廉情汇报制度。建立廉情不定期口头汇报和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口头汇报重点向分管领导汇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线索,发现驻在部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严重腐败和“四风”问题时必须第一时间汇报;每月初向县纪委递交驻在部门上月廉政情况书面报告,重点突出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综合反映。目前,各派驻纪检组已对372名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重要事项情况作了集中报告。

    廉情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议,搭建派驻纪检组同驻在单位党委定期沟通平台,拓宽纪检组摸清廉情、发现问题的渠道,形成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力抓手。并在全面摸查情况的基础上,统筹把握不同驻在单位的行业特点、历史文化、廉政风险、信访事项等内容,综合研判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发出廉政提醒。目前共排摸廉政风险点30多个,发现问题52个,发出12份廉政建议书。(于广益 卢成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