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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四个明确擦亮派驻“探头”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次数:

近日来,阜宁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流等方式,初步掌握了综合派驻单位的业务职责和工作流程,以“四个明确”擦亮驻的“探头”,努力把“驻”的优势变为胜势,“派”的权威变为“派”的敬畏。

明确“两个人”,确保工作有抓手。要求每个被监督单位都要明确“两个人”,即一名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有条件的党委部门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作为分管负责人。既是体现主体责任的要求,也便于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有抓手。将这“两个人”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微信群,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填报资料,汇总数据等工作,集中这“两个人”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交流等工作。

明确“两个重点”,确保监督有目标。建立被驻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对中层正职(科室负责人)进行一一谈话交流,进一步了解工作内容、服务对象以及“权力范围”。通过廉政档案、岗位职责和个别谈话,从中筛选出“两个重点”,即: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并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从而把“两个重点”列上“探头”重点监控范围,及时参与、紧盯工作、关注个人家庭变动、职务晋升,并及时补充、动态管理廉政档案,达到提醒、监督、问责有目标。

明确“三重一大”,确保检查有重点。“三重一大”是了解被监督单位工作业态的重要方面,是派驻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但普遍存在不主动报、漏报,少报,报的不准确、报的不及时等现象,甚至不报的也有之。通过深入调研,在初步掌握工作流程并结合廉政档案的基础上,第三派驻组与被监督单位共同研究,列出“三重一大”清单。每周通过联络员工作群了解“三重一大”报备情况,依进展情况及时开展“三重一大”的跟踪监督工作。通过明确“三重一大”,进一步促进被监督单位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有约束和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明确“三个报表”,确保时时有警醒。持而不歇纠正“四风”问题,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巩固整治成果。本着抓实抓细的要求,派驻组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县纪委的相关规定,从小处着眼,明确“三个报表”,即《公务卡使用月报表》、《公务接待审批报告》和《公车使用审批表》,及时到派驻纪检组备案,报表中明确了报告事项、提出人、经办人、参与人、审批人等详细内容,派驻组可根据“三个报表”进一步延伸检查。通过明确“三个报表”,确保“四风”问题从小抓,时时有警醒,发挥持之以恒的震慑效应。(夏诗民)